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

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

本系统处理「创新及科技基金」下十多项资助计划13的帐户注册,以及提交申请、项目报告、项目修改请求及项目评估报告等事宜。申请机构在提交有关计划的申请前,必须先在系统中注册。

  1. 请检查申请机构是否已在系统中注册。
  2. 若申请机构已注册,你可注册成为新的项目统筹人;否则请进入本系统,为申请机构及可代表机构提交申请的项目统筹人注册
  3. 成功注册后,系统会向你发出启动电邮。请通过电邮启动你的帐户。
  4. 要申请本系统所支援的资助计划,请填写相关计划的网上申请表格,并透过系统提交。
  5. 项目统筹人的注册电邮帐户会收到附有申请项目编号的确认讯息。

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(科技券)

本系统处理「科技券」的帐户注册,以及提交申请、项目报告及项目修改请求等事宜。申请者在提交申请前,必须先在系统中注册。

  1. 请检查申请公司/机构是否已在系统中注册。
  2. 若申请公司/机构尚未注册,请进入本系统,为申请公司/机构及可代表公司/机构提交申请的项目统筹人注册
  3. 成功注册后,系统会向你发出启动电邮。请以你的用户名称和密码登入系统。
  4. 要申请「科技券」,请填写其网上申请表格,并透过系统提交。
  5. 项目统筹人的注册电邮帐户会收到附有申请项目编号的确认讯息。

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 – 投资研发现金回赠计划(现金回赠计划管理系统)

本系统处理「投资研发现金回赠计划」的帐户注册以及提交申请。申请者在提交申请前,必须先在系统中注册。

  1. 请检查申请企业是否已在系统中注册。
  2. 若申请企业尚未注册,请进入本系统,为申请企业及可代表企业提交申请的联络人(联络人)注册
  3. 成功注册后,系统会向联络人发出启动电邮。请以你的用户名称和密码登入系统。
  4. 要提交「投资研发现金回赠计划」申请,请填写其网上申请表格,并透过系统提交。
  5. 联络人的注册电邮帐户会收到确认讯息。

系统维护时间

现时并没有已排期的系统维护。


常见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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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及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(科技券)的帐户注册申请,在收集并验证所有必需的文件后,系统会在5个工作天内发出启动电邮。就现金回赠计划管理系统的帐户注册申请,成功登记后,帐户可即时启动。

五所研发中心1或各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2的行政办公室负责验证其新加的项目统筹人,而其他机构新加的项目统筹人则会由创新及科技基金秘书处验证。

若忘记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的登入名称,请将要求连同机构名称及项目统筹人姓名电邮至technical@itf.gov.hk以作处理。若忘记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(科技券)的登入名称,请使用该系统内的「忘记登入名称」功能。若忘记现金回赠计划管理系统的登入名称,请使用该系统内的「忘记登入名称」功能。

请将有效的商业登记证的电子副本传送至以下电邮以作处理:

经批核的项目需在开展后方可更换项目统筹人。若你在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或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(科技券)并没有仍在处理中的项目报告或其他项目修改请求,请通过系统提交修改请求;否则请联络相关项目的负责人以提交请求。

请使用 贵企业现金回赠计划管理系统内的「我的帐户」内的「管理」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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