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型工業化資助計劃

目標
「新型工業化資助計劃」(「計劃」) (於2023年10月25日正名自「再工業化資助計劃」)旨在資助生產商在香港設立新的智能生產線。
申請資格
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均合資格申請。
計劃特點
- 所申請的生產線整條或其大部分應符合「智能生產」準則。
- 政府會以1(政府):2(公司)的配對形式提供資助。
- 資助上限:獲批項目總開支的三分之一或1,500萬港元,以較低者為準。每間公司於任何時間在計劃下可合共遞交/進行最多三個申請/項目,以獲取最多共4,500萬元的資助。
- 資助範圍:在香港設立新生產線直接相關的費用。
- 項目期限:一般在24 個月內。
申請
「計劃」全年接受申請。申請公司須先透過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(基金管理系統)登記其機構和有關人員的資料,再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。請在提交申請前細閱以下文件:
評審
創新科技署會就申請作初步審核,及將資助建議提交「新型工業評審委員會」(委員會)考慮。獲委員會支持的申請會提交予創新科技署署長批准資助。
常見問題
其他
以「計劃」資助款項購買的生產線機械/設備/儀器及其他資產的所有權及權益,均屬申請公司所有,惟受下述法定押記約束。
為確保獲資助項目能在合理時間內為本港帶來實質經濟效益,除非事先取得政府書面批准,否則獲「計劃」資助的生產線,如相關資助達500萬元或以上,不可於項目完成後5年內(如相關資助為500萬元以下,則為期3年),轉讓予第三方或轉移至香港以外的地方。申請公司與政府簽訂的資助協議會列明上述規限,並訂明如違反規限,政府有權追回全部或部分已發放的資助。政府亦會為相關生產線設立法定押記,並在公司註冊處登記該押記。
- 電話:(852)3655 5678
- 傳真:(852)2199 7004
- 電郵:nifs-enquiry@itc.gov.hk